[新聞]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侵權案宣判 法院判雙方均侵權偏題無意義(圖)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中新網6月25日電 備受關注的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侵權案今日宣判,法院作出整體判斷,認為崔永元和方是民連續發表針對對方的,具有人身攻擊的系列微博言論,均構成對對方名譽權的損害。
【方舟子回應:法院判決不公,將上訴】方舟子表示,他不認可法院判決,稱他主要是在科普轉基因的知識、澄清崔永元等人散布的謠言,只是偶爾諷刺、調侃幾句。而崔永元則基本上是在對他進行人身攻擊。他說,早就猜到法院會這么各打五十大板,偏袒崔永元,但這與事實不符,會上訴。
法院判決,雙方相互道歉,刪除侵權微博,相互賠償對方四萬五千元。
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海淀法院今日上午9時30分公開宣判原告(反訴被告)方是民(筆名方舟子)與被告(反訴原告)崔永元名譽權糾紛案。
據媒體報道,因崔永元在網上發表了數十條“以肘子為頭目的網絡流氓暴力集團”等類似內容的微博,方舟子認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故于2014年1月將崔永元訴至法院,索賠32萬元。隨后,崔永元提起反訴,并索賠67萬元。
法院回應“為何方舟子賠償的合理費用比崔永元多”
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權糾紛案人民陪審員張本正今天表示,崔永元支出的公證費、律師費較高,法院綜合考慮其公證的必要性、律師的工作量等因素后,酌定方是民賠償的合理費用比崔永元賠償的多一些。
備受關注的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侵權案今日宣判,法院作出整體判斷,認為崔永元和方是民連續發表針對對方的,具有人身攻擊的系列微博言論,均構成對對方名譽權的損害。
法院判決,雙方相互道歉,刪除侵權微博,相互賠償對方四萬五千元。其中,崔永元賠償方是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三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一萬五千元;方是民賠償崔永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兩萬五千元及訴訟合理支出兩萬元。
方舟子訴崔永元名譽權糾紛案件宣判后,合議庭成員海淀法院中關村法庭庭長李穎、代理審判員蔣強、人民陪審員張本正做客北京法院直播網直播間,就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網絡名譽權的相關問題進行在線訪談,解讀判決內容,回答網友提問。
關于網友提問為什么方是民賠償的合理費用比崔永元多?張本正表示,合理費用的項目主要是公證費和律師費,具體數額是法院考慮了公證的必要性、案件的復雜程度、律師工作量和收費標準等因素酌定的,也考慮了法院判決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在各方的訴訟請求中獲得支持的比例。
張本正稱,崔永元支出的公證費、律師費較高,法院綜合考慮其公證的必要性、律師的工作量等因素后,酌定方是民賠償的合理費用比崔永元賠償的多一些。
事實+
方舟子與崔永元案早已跑偏
因“轉移基因食品該不該吃”產生罵戰,方舟子和崔永元從微博鬧上法庭?!肮敝g打官司,自然是看點十足,賣點也十足。
不過,現在看來,這場由名人主導的、牽動了諸多媒體和網友心思的大官司,卻已經嚴重的跑偏了--這早已無關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問題,而是變成了兩位名人的“尊嚴之戰”。你看,他們打官司爭論的不是別的,而是誰侮辱了誰、誰誹謗了誰?
離開了“轉基因食品有沒有害、到底是該禁還是該放”這一核心問題,方舟子與崔永元的官司,就像是兩個小孩子的打架,道理是講不通的,裁判是找不到的,于是,動手開打,你抓頭發,我扯衣服,外加撕耳朵、用指甲蓋掐人……儼然,這已經變成了鬧劇。至于真正的議題是什么,似乎沒有人在意了。這場官司雖然吸引了諸多目光,但也變得毫無意義。(騰訊新聞綜合報道)
本文援引:http://news.qq.com/a/20150625/005437.htm
CMPCER.COM獨家點評:從科學嚴謹的態度來說,小編認同崔永元主張,轉基因食品是存在一定危害的,通過基因改組后的食品確實是對部分人群可能存在危害,因為所謂的人體健康就是一種平衡,血壓高、血壓低、血脂高、血脂低、白細胞、紅細胞,都是一種平衡,如果人體元素不平衡攝入的話,都會導致各種疾病產生,只能說如今的轉基因食品沒有被驗證對具體病癥現象的危害,但不代表不存在危害跡象,這點是毫無疑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