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男子微信買槍在崇明島打麻雀消遣 面包車內查獲兩把氣動槍支被判刑(圖)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5月17日上午,徐某涉非法持有槍支案在崇明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崇明法院院長朱丹擔任審判長,崇明檢察院檢察長朱慶華出庭支持公訴。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等數十人前來旁聽。
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緣何如此受關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徐某的一段供述揭開了答案。
“被告人,你用槍支除了打過飲料瓶,還打過什么?”審判長朱丹訊問到。
“我還打過麻雀。是在島上的有一片樹林里?!北桓嫒诵炷车皖^回答到。
據悉,案件發生在一年前,2017年2月,被告人徐某通過微信與他人聯系獲得槍支兩支及鉛彈若干,之后便將兩支槍支藏匿于暫住處。2017年6月,公安人員根據線索獲知被告人徐某有涉槍嫌疑,遂至其暫住處將其傳喚到案,并在其暫住處的面包車內查獲槍支兩支、子彈一發及打氣筒一個。到案后,被告人徐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經檢驗,上述兩支槍支槍口比動能分別為117.58J/cm2、35.18J/cm2,均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可以擊發并具有致傷力;子彈一發為5.5mm鉛彈。
庭審現場,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槍支,證明被告人徐某明知其購買的是槍支而予以持有。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稱,被告人徐某持有的槍支經鑒定槍口比動能遠遠超過國家規定的槍支認定標準,分別是國家規定的65倍和20倍,可以擊發并具有致傷力,屬于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F在崇明正在推進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崇明是鳥類的博物館和天堂,全域已明令禁止捕鳥,也就是說被告人徐某如果還存在獵鳥行為,還有可能構成其他犯罪。
“我當時一時貪玩,法律意識淡薄,不知道自己觸犯了法律。希望法庭對我寬大處理,我現在很后悔?!蓖徸詈?,被告人徐某當庭認罪并懺悔。
當天上午,合議庭對被告人徐某進行了當庭宣判。
崇明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某違反我國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二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予從輕處罰。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國家槍支管理制度,綜合考慮涉案槍支的用途、致傷力大小以及被告人的犯罪動機、到案后的悔罪表現等因素,依照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認定被告人徐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庭審結束后,該案的合議庭法官徐瓊花接受記者采訪時講到,“本案中,被告人持有槍支使用的擊發物為鉛彈和鋼珠,從槍口比動能來看,具有比較大的致傷力。目前,崇明被劃為野生動物禁獵區,對于野生動物的保護被提到一個新的高度。本案對那些試圖捕獵、殺害、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個人或組織也是一種警示,以司法的力量推動對野生動物的重視和保護,我們的責任義不容辭?!?/p>
“崇明現在實行全區域禁獵,徐某拿槍還想打麻雀,很影響生態環境,院長擔任審判長、檢察長擔任公訴人,法院和檢察院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真的是前所未有?!逼渲幸幻砼月牶蟾杏|頗深。
法官提醒,根據《上海市崇明禁獵區管理規定》,禁獵區范圍內,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禁止獵捕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禁獵區范圍內,除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外,同時禁止使用以下獵捕工具和方法獵捕野生動物:(一)弓箭(弩)、射釘槍等擊發類工具;(二)捕鳥器、捕蛇夾等捕捉類工具;(三)以人工模擬發聲、食物、活體動物或者動物標本等進行誘捕,但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依法經批準的除外;(四)崇明區人民政府規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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