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崇明加快推進上海新農村建設 以制度籠子制約村干部微腐敗(圖)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市人大常委會12月1日組織部分市人大代表赴崇明區開展以“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為主題的集中視察。
加快推進上海新農村建設
代表一行實地察看了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瀛東村美麗鄉村建設和中興鎮萬禾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規?;驁鼋ㄔO,并在隨后召開的座談會中,聽取了市農委和崇明區關于本市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和美麗鄉村建設情況,以及崇明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情況的匯報。
據了解,崇明區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2016年58個村完成村莊改造,改造戶數約占全市總量的66%,21個行政村成功創建縣級美麗鄉村示范村,其中瀛東村等6個行政村獲評市級美麗鄉村示范村;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全面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推進“1個展示中心+X個創新基地+Y個創業農場”的農業創新、創業體系建設,培育優質稻米、特色果蔬、白山羊和清水蟹四大主導產業,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認證食品和地理標志產品,“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面積達55.3萬畝,培育發展各類家庭農場421家。
代表們表示,崇明區堅持“生態+”發展戰略,把美麗鄉村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提升社會管理水平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同時大力發展都市現代農業,為實現“生態崇明、美麗崇明、幸福崇明”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支撐。視察中,代表還就進一步做好崇明區乃至全市的新農村建設提出意見建議。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洪浩參加昨天的視察。
以制度籠子制約村干部“微腐敗”
“有的村干部權力過于集中,對村級事務的議、決、行可以全程控制,大事小事一人說了算,采取種種方式回避監督、排斥監督,甚至為了小集體、個人利益隨意突破政策,在村級重要事項上馬虎大意、把關不嚴,甚至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導致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有必要從制度層面進一步加強對村干部的監督制約”,這是崇明區紀委負責同志對村干部“微腐敗”形成原因作出的一番分析。
據悉,針對村干部監督管理中的突出問題,今年崇明區紀委聯合相關部門開展了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調研,深入查找了鄉鎮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村級組織民主監督陣地和隊伍作用發揮不暢、村級組織重點領域風險防控不夠有力等三大方面共七項“短板”。剖析問題根源,既有村干部自身宗旨意識淡薄、為官動機不純等主觀因素影響,也有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力、責任追究不夠到位等客觀因素影響。
該區提出了加強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建議,并把制定出臺《崇明區村干部廉潔履職的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行為規范》)作為調研的一項重要成果。
“我們制定的《行為規范》在體現《黨章》、《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等法律規定主要精神的同時,又緊扣崇明生態島建設實際,結合近幾年區委巡察、專項檢查和執紀審查中發現的村級組織違法違紀違規的突出問題,以‘負面清單’形式提出了村干部權力運行的相關禁止性要求,給廣大村干部套上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的‘緊箍咒’”, 崇明區紀委負責同志解釋說。
目前,該《行為規范》已由區委辦、區府辦印發至全區各單位和部門,分別從民主自治、集體資金管理、集體資產資源管理、村級工程項目建設、權力運行管理、村級組織選舉、作風建設等方面,提出了二十九項禁止性行為,對涉及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分別提出了處理意見,要求各鄉鎮黨委政府貫徹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協助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要求落地生根,堅決遏制村干部“微腐敗”問題。
本文援引:http://www.gov.cn/xinwen/2016-12/02/content_5141852.htm